【法律案例】玻璃門外的血色意外:山水盈伯恩山犬襲擊案與「危險狗隻」法律裁決
🔍當愛犬成為「法律上的危險」
在香港密集的居住環境中,寵物主人的責任不僅關乎愛護,更關乎法律。2024年發生在元朗錦田「山水盈」屋苑的一宗伯恩山犬襲擊案,不僅導致另一隻狗隻嚴重受傷,更引發了一場關於「危險狗隻」命令的法律爭議。HCMA 176/2025 案件的裁決,為我們揭示了法庭如何評估動物襲擊事件的嚴重性,以及狗主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
📍 案件回溯:電光火石間的慘劇
案發於2024年5月的一個晚上,地點位於山水盈屋苑第1座大堂外。
• 意外發生: 上訴人馮小姐在屋苑大堂內解開了愛犬伯恩山犬 Popeye 的狗繩。Popeye 突然衝向玻璃門並成功推門而出,襲擊了門外由外傭牽引的兩隻狗隻 Whiskey 與 Captain。
• 慘烈後果: Whiskey 遭到 Popeye 猛烈咬噬搖擺,導致腹壁穿孔、結腸直腸受損,最終需要接受大手術切除 25 厘米腸臟。
• 法律爭議: 雖然馮小姐承認「容受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未繫狗帶」的傳票控罪,但她強烈否認 Popeye 曾咬傷 Whiskey,並針對法庭將 Popeye 列為「已知危險狗隻」的命令提出上訴。
⚖️ 法律裁決的深度解構:紐頓聆訊與證據評估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在判案書中,詳細分析了為何維持原判。
1. 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的作用
由於雙方對案情細節(是否有咬傷)存在重大分歧,法庭進行了紐頓聆訊以確定判刑的事實基礎。
• 目擊證人的可信性: 法庭接納了外傭 PW1 的證供。儘管辯方質疑其描述的細節,但法官認為在「電光火石」的混亂場面中,證人能堅定描述核心情節(Popeye 咬住 Whiskey 搖擺)已足夠可靠。
2. 駁回「血跡疑點」
辯方提出的一個核心疑點是:如果 Popeye 咬傷了流血的 Whiskey,為何 Popeye 的白色毛髮上沒有血跡?
• 邏輯推論: 法官認為,傷口滲血往往在鬆口後才明顯,且外傭迅速抱走受傷狗隻,這解釋了為何襲擊者身上未見明顯血跡。法律不接受「必然有血跡」的過度推斷。
3. 「已知危險狗隻」命令的必要性
根據《危險狗隻條例》,法庭有權對曾襲擊人或動物的狗隻發出命令。
• 傷勢嚴重性: 法官強調,Whiskey 的傷勢「非常嚴重且危及生命」。為了保障公眾安全,將 Popeye 分類為「已知危險狗隻」是合理且必要的。這意味著 Popeye 日後在公眾地方必須戴上口罩,並由長度不超過 1.5 米的短繩牽引。
💡 社會啟示:負責任養寵物的法律底線
這宗案件給予所有寵物主人三個重要的法律警示:
HCMA 176/2025 案件的判決,再次提醒廣大狗主:愛護寵物的前提是尊重公共安全。當愛犬跨越了法律的紅線,主人付出的代價將遠超想像。
參考資料
•《貓狗條例》(香港法例第 167 章)及《危險狗隻條例》
• 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之法律原則
參考案例
• HCMA 176/2025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專業法律建議。如需法律協助,請諮詢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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