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知多少?僱員補償篇 - 香港僱員補償條例全攻略
香港僱員補償條例全攻略:工傷醫療費、4/5病假錢及永久傷殘補償詳解
在香港工作,了解《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是每一位僱員與僱主的必修課。無論是突發意外還是職業病,法律都為受傷僱員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本文將深入解析該條例第 9、10 及 10A 條,並完整收錄「法例知多少?」系列中的 5 大核心問答,帶您全面掌握工傷補償的核心權益。
一、 醫療費的支付:第 10A 條
根據法例,僱主必須支付僱員因工受傷的醫療費。這包括註冊醫生、中醫、牙醫、物理治療師等專業醫治。
Q&A 1:工傷醫療費的基本權利
問題:以下哪個關於工傷醫療費的說法是正確的?
A) 僱主只需要支付公立醫院的醫療費,私家醫生不包括在內
B) 只要僱員曾自行付費醫治,就有權憑收據向僱主追討相關費用
C) 僱主可以隨時停止支付醫療費,無需醫生證明
D) 僱主可以從僱員的薪金中扣除醫療費的一部分
答案解析:正確答案為 B。
根據第 10A(6) 條,僱員若曾自行付款醫治,有權憑收據向僱主追討。
• A 項錯誤:法律涵蓋註冊醫生、中醫、牙醫等(第 10A(5B) 條)。
• C 項錯誤:須支付至醫生證明無需進一步治療為止(第 10A(3) 條)。
• D 項錯誤:僱主不得向僱員追討醫療費的任何部分(第 10A(5)(c) 條)。
二、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病假錢):第 10 條
工傷期間,僱員有權領取「按期付款」,即俗稱的「工傷錢」。
Q&A 2:「工傷錢」點樣計?
問題:根據第 10 條,工傷期間的「按期付款」數額應如何計算?
A) 意外發生前每月收入的 100%
B) 意外發生前每月收入與受傷後賺取收入差額的 4/5 (80%)
C) 統一發放每日 HK$500 的津貼
D) 視乎僱主心情,沒有固定比例
答案解析:正確答案為 B。
根據第 10(1) 條,補償額為僱員意外發生時收入與受傷後可賺取收入差額的 五分之四 (80%)。
Q&A 3:領取期限知多少?
問題:根據第 10(5) 條,僱員領取「按期付款」的最長期限通常是多少個月?
A) 6 個月
B) 12 個月
C) 24 個月(法庭可准許另加不多於 12 個月)
D) 永久領取,直到康復為止
答案解析:正確答案為 C。
根據第 10(5) 條,領取期一般為 24 個月,法院可按情況延長最多 12 個月。超過此期限將被當作「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處理。
Q&A 4:僱主遲交補償的後果
問題:根據第 10(10) 條,僱主在補償到期後多少天內無合理辯解而不付款,即屬犯罪?
A) 3 天
B) 7 天
C) 14 天
D) 30 天
答案解析:正確答案為 B。
根據第 10(10) 條,僱主在到期後 7 天內無合理辯解不付款,即屬犯罪,可處第 6 級罰款。
三、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第 9 條
如果損傷導致永久性影響,補償將根據「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計算。
Q&A 5:評估「賺錢能力」損失
問題:關於「永久地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以下哪項描述正確?
A) 補償額只根據僱員受傷後的實際收入來定
B) 如果是附表 1 沒指明的損傷,則完全沒有補償
C) 評估時須顧及僱員以往通常從事工作的性質及資歷(特別情況)
D) 只要受傷了,補償額就一定是固定的
正確答案為 C。
根據第 9(1A) 條,若百分率因特別情況而實質偏低,須顧及僱員以往工作性質、資歷、訓練及經驗作出評估。
知法守法,守護職場公義
總括而言,《僱員補償條例》為受傷僱員提供了全方位的「保命符」。醫療費、4/5 糧以及永久傷殘補償,是每一位打工仔應得的法律保障。
作為僱員,記住保留所有醫療收據及病假紙,並及時向僱主報告意外;作為僱主,務必遵守 7 天支付補償的法律紅線,以免誤墮法網負上刑事責任。
法律並非冷冰冰的條文,而是保護每位勞動者尊嚴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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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供法律資訊分享,並不構成法律建議。如有法律疑問,請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