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詳解:申索費用、執行令狀與法援申請指南

小額錢債審裁處(Small Claims Tribunal, SCT)是香港市民處理不超過港幣75,000元金錢糾紛的重要途徑。由於其程序相對簡單、不容許律師代表,且訴訟成本較低,因此成為許多市民追討欠款或賠償的首選。然而,「成本較低」並不等於「免費」。本文將詳細剖析在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所需的各項收費,並釐清市民最關心的法援(法律援助)申請問題,助您在訴訟路上更有預算。

一、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基本申索費用

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或反申索,最主要的費用是「提交申索書或反申索書」的費用,這筆費用是根據您的申索款額而定。根據香港司法機構公布的收費表及《小額錢債審裁處(費用)規則》(第338B章),收費標準如下表所示 [1] [2]:

重要提示: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上限為港幣75,000元。如果您的申索金額超過此數,您必須放棄超出的部分,或選擇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訴訟,屆時的訴訟費用和程序將會複雜得多。

二、 其他常見的訴訟相關費用

除了基本的申索費用外,在訴訟過程中,您可能還需要支付其他費用,例如傳召證人、提交執行令狀等。這些費用雖然金額不高,但累積起來也是一筆開支 [1]:

重要提示: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上限為港幣75,000元。如果您的申索金額超過此數,您必須放棄超出的部分,或選擇在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訴訟,屆時的訴訟費用和程序將會複雜得多。

 

執行令狀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當您勝訴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裁決,您需要向審裁處申請執行令狀($55),並可能需要支付執達主任的開支,例如看管費(每日$83)及其他實際開支,以協助您強制執行裁決 [1]。

三、 關於「法援」與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迷思

許多市民會問: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打官司,可以申請法援嗎?

答案是:香港的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普通法律援助計劃」並不涵蓋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案件 [3] [4]。

這是因為小額錢債審裁處的設立宗旨就是讓市民能夠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以簡單、快捷、低成本的方式解決金錢糾紛。因此,法援署的服務範圍不包括此類案件。

替代的法律支援途徑

雖然不能申請常規法援,但市民仍可透過其他途徑獲得法律支援:

1     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

◦      市民可以在聆訊前,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在各區民政事務處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獲得初步的法律意見 [5]。

◦      這項服務旨在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關於法律權利和責任的初步指導,但不會在審裁處內代表您出庭。

2     當值律師服務(處理藐視法庭案件):

◦      在極少數情況下,如果當事人被控違反《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35A條的「侮辱行為」(即藐視法庭),當值律師服務會提供法律代表 [6]。

◦      申請人須通過入息審查,並繳付港幣640元的定額手續費,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人士可獲豁免 [6]。

總結

小額錢債審裁處為市民提供了一個高效的解決金錢糾紛平台。其申索費用低廉,最高僅為$120港幣,這大大降低了市民尋求公義的門檻。雖然常規法援不適用於此,但市民仍可利用當值律師服務的免費諮詢,確保在進入審裁處前已獲得充分的法律知識。了解這些收費和支援途徑,能讓您在追討欠款時,做到心中有數,避免不必要的財務負擔。

 

參考資料

[1] 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表. 香港司法機構. https://www.judiciary.hk/doc/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gcssct_9_202410.pdf 

[2] 第338B章《小額錢債審裁處(費用)規則》. 香港法例.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38B!zh-Hant-HK 

[3] B. 民事訴訟法律援助計劃(由法律援助署提供). 香港法律資訊中心 (CLIC). https://www.clic.org.hk/zh/topics/legalAid/freeOrSubsidisedLegalAssistanceInHongKong/legalAidSchemeForCivilCases 

[4] 香港法律援助服務指南. 法律援助署. https://www.lad.gov.hk/chi/documents/ppr/publication/guide_to_legal_aid_services_in_hongkong(c)_lowr.pdf 

[5] 當值律師服務: 電話法律諮詢計劃: 一般法律常識. 當值律師服務.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tellaw/law7.asp?id=808&ver=ch&category=general 

[6] 小額錢債審裁處. 當值律師服務.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duty/small.asp